考生政审、协议经学校审核无误,且学历认证无误之后,方可领取录取通知书。
2014级MBA初录考生思想品德调查函(以下简称政审表)、委培协议填写、领取及提交说明:
一、政审表、委培协议填写说明
政审表填写:
由考生所在单位党务部门填写,必须盖党务部门章(镰刀章)。
若考生所在单位确无党务部门,由人事部门填写,政审表上须标注“本单位无党务部门,特此说明”,盖单位人事部门章或公章。
详见填写模板(随空白政审表发放)。
委培协议填写:
请考生及单位完整填写协议有关甲方、丙方的部分(签字及盖章缺一不可)。
若考生单位对协议条款有疑问,考生可通过与单位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。若依旧有疑问,可直接联系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(027—68754125)
二、政审表、委培协议、调档函等相关材料领取与提交说明
国际班(政审表、调档函):
国际班考生政审表、档案请于6月10日前邮寄至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B145王芳老师处,邮政编码430072,联系电话027—68752622。
中文班(政审表、委培协议。):
中文班武汉拟录取考生政审表填写完成后,请于6月10日前邮寄/送交至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A110办公室周老师、黄老师处,邮政编码4320072,联系电话027—68752891。
外地教学点拟录取考生的政审表将于5月22日寄往各教学点。考生届时可联系所在教学点老师领取。外地点考生请于6月10日前将填写完成的政审表交教学点统一寄出。
若考生现在的培养单位与全国联考中委托培养单位不符,请考生务必出具原单位(联考网报的委托培养单位)盖章的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、新单位盖章的入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共2种、4份材料,随已完成的政审、协议一并交回。
因政审、协议的审核情况直接影响到考生录取通知书的发放,请2014级拟录取学员尽快完成政审、协议的填写并交回。政审、一式3份委培协议均须交回。MBA中心将于完成协议乙方(校方)盖章后,返还2份至考生手中。
武汉大学MBA教育中心
2014年5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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