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毅项目有关提醒
2010-09-10
1. 武汉地区考点的考生提交6个书面材料的同时,请携带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英语证书、奖励证书等所有原件及复印件,以便提交材料时同时完成原件审查,节省您的宝贵时间;外地考生须邮寄6个书面材料以及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英语证书、奖励证书等复印件,原件审查将在面试前1—2天进行,具体时间将视考生人数而定。复印材料与原件不一致的,无论何种情况,都被视为不诚信的,将失去面试资格。
2. 成绩单须为就读学校档案馆出具并盖章,或者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(如单位人事部,劳务派遣则为人才交流中心)。
若为自考毕业生,成绩单请到所在省份的考试院出具并盖章。
若有专科段学历,也须同时提供专科成绩单。
学籍登记表可视为正式成绩单。但毕业生登记表、毕业生推荐表不是正式成绩单,不予受理。
3.十年职业规划页面中,学习经历及工作经历是截止到目前为止已完成的部分,十年规划是从现在起十年的规划,请尽量以具体文字表述,并在最后本人亲笔签名。
4.请在报名材料中提供系统用户名,以便我们后台打印您网上填报的资料。(用户名是注册时手机号一栏填写的内容,若您此栏填写的不是手机号,请提供用户名;此栏准确填写手机号的不需再提供用户名。)
5.截止到9月10日上午9时,申请弘毅项目人数已经达到1003人,但相当一部分考生网申材料没有填写完整,另外有一部分考生没有递交书面材料。资料填写不完整或者没有递交书面材料的都将不能获得面试机会。请填写了网上申请的考生在截止日期前(9月19日17:00前)递交书面材料。
7. 为了方便考生递交书面材料,中心周末将于8:30—11:30, 14:30—17:30正常工作,地点: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A110办公室。
武汉大学MBA教育中心
2010年9月10日